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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按照民主治校的原则,
一、综合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全校教师。根据南教[2009]7号《关于对镇(区)中心学校督学、中小学校长进行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精神,校长由县局实绩考核办公室和中心学校考核。
二、综合考评内容
综合考评内容为三项,即师德师能、教学常规和教学效果,其中师德师能占20%,教学常规占45%,教学效果占35%。在师德师能含加分项和减分项(具体内容见附表)。
1、专任教师及校委会干部业务工作部分的考核:以师德师能、教学常规和教学效果三项指标进行考核,各项权重为:20%、45%和35%(考评细则附后)。
2、校委会干部的考核:校委会干部分行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部分考核,比例为:行管工作2/5,业务工作3/5。行管工作由全体教师民主评议和校长进行考核,业务工作同专任教师一样考核。
3、学前幼儿班教师的考核:以师德师能、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三项指标进行考核,其各项权重分别为:30%、35%和35%(考评细则附后)。
三、综合考评方法
综合考评以平时考核和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项目主要是师德师能和教学常规,终结考核项目主要是教学效果。
“师德师能”项的考评方法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加分(减分)三项,其中平时考核以实际扣分计算,民主测评以各类得票进行折算,加分(减分)据实折算。
“教学常规”项的考评方式为:以平时常规检查成绩(含随机检查成绩)和终结性检查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学期中平时检查为每月1次,学期结束时将所有检查成绩相加取平均值,平均成绩即为学期教学常规项的考评成绩。
“教学效果”项的考评方法为:教学效果考核统考学科的教学成绩,以全区同年级同学科最高综合指数为参照进行二次量化折算,二次量化得分为教学效果得分,二次量化的方法:将同年级同学科最高综合指数视为满分,个人综合指数与最高综合指数的比值乘以100即为个人该学科的二次量化教学效果得分。
各项考评均依据考评细则表逐项评分,考评要写清得分与失分原因,各项检查结果由考评组及时向教师反馈,结果反馈后设置1天申诉期,在此期间,教师若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考评组进行申诉,确属考评失误予以纠正,结果准确维持原结果。
四、综合考评机构
为了加强对教师考评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教务主任、总务主任为成员的教师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副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教务主任为副组长、总务主任和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由全体教师民主推荐3名)为成员的教师综合考评专班。考评专班负责具体实施教师考评工作。
考评小组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评人员自己的检查结果要经得起检验,能得到教师认可。在考评中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在其个人师德师能部分扣5分,同时取消考评成员身份。
五、考评结果运用
教师综合考评的过程是相对科学而严密的,是经过全体教师大会审议并通过的一项考核制度,考核过程是由包括教师民主推荐的教师代表在内的考核专班具体考核,从过程到结果做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是全体教师信服的一个结果。鉴于此,学校将把教师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表模、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绩效奖励等的主要依据。
附: 1、《加分和减分具体办法》;
2、《教学效果计算办法》
3、《学前班、幼儿班教师考核办法》
4、《教师岗位目标考评细则》;
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
二○一○年
附件一: 加分和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
1、对获得各级各类业务竞赛奖励的教师进行加分,以证书或通报为凭。
⑴ 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分、5分、4分;
⑵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
⑶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
⑷ 获区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
同类竞赛不同级别所获得的分数以最高级别分数计算,不重复加分,凡颁奖单位不是教育科研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如各类学会、丛书、组委会等),降一级加分(下同)。凡参加优质课竞赛或参加“大练兵、大评比、大比武”活动进入课堂教学赛讲阶段并获奖的,上浮一级加分(如获得县级一等奖,按市级一等奖加分,依此类推)。
参加其他类别的竞赛活动(如演讲比赛等)获奖,参照业务竞赛等次进行加分。
2、在各级各类报纸及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经验文章、教育叙事或通讯报道(报道本地区、本学校)的,凭用稿通知单或用稿清样加分,国家级每篇加6分,省级每篇加5分,市级每篇加4分,县级每篇加2分(含南漳教育信息、南漳教育政务网站、南漳新闻网站、南漳政府网站采用稿件)。
3、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有关竞赛活动,获得指导教师奖的予以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若竞赛未设指导教师奖,则按竞赛结果为首席指导教师加分(没有具体指导行为,没有尽到指导责任,仅做了学生参赛的组织工作,不能加分),参加竞赛活动获得各个级别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照个人获奖加分标准对首席指导教师进行加分。学生作品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附有指导教师单位和姓名的,为指导教师加分,县级每篇加2分,市级每篇加3分,市级以上每篇加4分,加分以报刊杂志实物为依据。
二、减分项
1、师德实行一票否决,体罚、侮辱、歧视、驱赶学生等,发现一次师德师能项为零分。
2、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师德师能项为零分;
3、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反映教师问题,经查实,属教师过错的一次扣3分;
4、学生评议教师,满意率低于90%的扣5分。
附件二: 教学效果计算办法
教学效果根据教师任教学科期末考试的成绩,进行二次量化,折算后的分数即为教师的教学效果得分。具体方法如下:
1、以全区三所小学期末联考同年级同学科最高综合指数为标准,个人综合指数与最高综合指数的比值乘以100,即为个人二次量化后的单科教学效果得分。体育专职教师教学成绩取全校教师平均成绩。
2、对接任学科在上学年两次考试中成绩均为全区末位的,考虑接任基础,时间为一年,接任基础分为上学年两次考试二次量化后教学成绩的平均值。
接任基础处理办法为:
⑴ 如果接任班在学期教学质量评估中,教学效果得分比基础分数高,每高1%加1分,以满分为限。
⑵ 如果接任班在学期质量评估中,教学效果得分与基础分数持平,则在教学效果得分上一次性加1分。
⑶ 如果接任班在学期教学质量评估中,教学效果得分比基础分数低,第一学期将教学效果得分加至基础分数,第二学期据实计算。
3、任教两个统考、统改学科的,如果两个学科的期末考试成绩二次量化分数没有一科是全区末名的,则以成绩较高的一科记为教师教学成绩。如果有一科为全区末名,则进行折算(成绩较高的一科占70%,成绩较低的一科占30%)。
附件三: 学前班、幼儿班教师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能(30%)
以教师综合考评中“师德师能”项考核结果为准。
二、工作表现(30%)
工作表现以民主测评和考评组测评的方式进行,对测评结果进行二次量化,折算成分数,其中全体教师民主测评占70%,学校考评组测评占30%。
三、工作效果(40%)
幼儿班以学校组织的学期文艺汇演成绩和家长满意度进行折算。其中成绩占40%,家长满意度占60%。
学前班以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成绩、期末文化考试成绩和家长满意度进行折算,折算比例:各类活动成绩占40%,文化考试成绩占30%,家长满意度占30%。
教师教学效果的考核以学校语数两科的总平综合指数为标准,超过总平综合指数,其教学成绩记为80分,每超过平均综合指数一个百分点加1分,上限为满分。若低于平均综合指数,则只计算足龄儿童(4.5—5岁)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