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发〔2018〕30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根据《南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各类集中培训活动统筹管理的通知》(南教〔2014〕4号)精神,经各单位申报,县教育局确定了2018年南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项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各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活动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创新培训模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二、加强培训项目计划管理。各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培训计划,确需变更或临时增加培训活动的,需及时向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培训考核工作。各主办单位做好培训期间参训教师考勤记载,并将考核(测试)结果及相关档案材料报送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备案,同时领取《学时登记通知卡》或学时通报。
四、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应按下达的培训项目,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统筹安排好本地、本校(单位)教师集中培训,认真抓好校本培训。
附件:2018年度南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