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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年04月05日 11:32:17 访问量:372

南教发〔2018〕25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有关部署,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要求,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南漳县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南漳县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晒课,帮助广大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优质数字资源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二、参与范围

全县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或已和国家平台对接的地方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活动产生的巨量资源有效提高了国家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上传时间

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7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

1.镇(县直学校)级推荐。各镇(县直学校)从本辖区在国家平台所晒的课例中遴选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各镇(县直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为确保质量,各镇(县直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数推荐“优课”(见附件1)。原则上,各镇(县直学校)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节点推荐1节“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

2.县级遴选。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镇(县直学校)推荐的“优课”进行评审遴选,优先考虑没有部级“优课”的节点。遴选结果将在国家平台进行标注,县教育局发文通报。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可依托国家平台继续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四、组织实施

各镇(区)、学校要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以及各类教研活动的作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优课”质量标准,把握“优课”关键要素;认真学习借鉴往年“优课”成果,深入开展研“优课”、品“优课”、学“优课”活动,紧跟“名课、名师”,取长补短。要狠抓集体“备课”、“研课”、“磨课”,在信息技术融入课堂教学过程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晒课”质量,使“优课”更优。教研员和县直学校教研主任,要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培训,努力打造高品质的“课堂实录”,确保“晒课”各环节材料完整,帮助教师多“晒课”、晒好课。要按照教育部的“晒课”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分学段抓好“晒课”工作。

为确保我县按时完成“优课”征集推荐工作,各镇(区)及县直学校要在7月31日前以纸质稿报本镇(区)、学校开展“优课”活动的工作情况和《南漳县“优课”推荐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县教研室电子邮箱:529727****@qq.com。

 

    附件:1、上报“优课”节数分配表

          2、南漳县“优课”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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