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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完小2013—2014学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13年10月09日 09:02:15 访问量:719

2013108经全体教师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南政办发[2009]7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县局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南教[2009]13号《关于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经全体教师大会讨论、修订,108日下午全体教师大会以投票形式进行了表决,应到26人,实到25人,缺席1人(黄琴),同意票24票,废票1票,通过本方案,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分级考核”原则;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发放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和对象是在岗教师。校长由县教育局绩效考核办公室考核,校委会其他干部同教师一样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段

2013——2014学年度。

四、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进行考核,第一部分是兑现制度部分。第二部分为综合考核部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兑现制度部分:

⑴、兑现班主任津贴(平均60/月)和教研组长津贴(40/月),两项津贴均按考核结果发放(考核方案另发)。

⑵、兑现临时代课费(由教师外出参加培训、开会、出差及相关活动所产生的临时课时,每节课为5元,由学校安排为请假老师代课,每节课为5元)。

⑶、兑现大队辅导员、电教(网络)管理员、档案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管理人员津贴。

⑷、对受聘两个统测学科的教师,每学期给予70元的奖励,对受聘两个班英语教学的教师,每学期给予100元的奖励,对受聘两个班语文或数学的教师,每月给予60元的奖励。

⑸、教师请病、事假7天以内的,自行调整课程不扣减奖励绩效工资,请假时必须向主管教学校长出示请假条,并同时报告调课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假后,教务处根据本人报告的调课情况,检查所调课时教师上课情况,若发现无人上课,每天按日平均工资额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若请假人不自行调课,由学校安排课程的,每天按日平均工资额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请假7天以上的凭中心学校批假通知,由学校安排课程,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综合考核部分:

1、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积分制考核,基本指标100分,以教师的综合考评成绩(不含师德师能中加分、减分项成绩)为准。

2、工作准则考核实行减分制(减项指标最多减10分)

有违背工作准则的行为,如体罚学生、乱收费、不参与学校教研活动等,一次扣2分;凡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法纪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其工作准则考核直接扣10分。违法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

3、突出贡献考核实行加分制(增项指标最高多加10分)

、对获得各级各类业务竞赛奖励的教师进行加分,以证书或通报为凭。

①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分、5分、4分;

②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

③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

④获区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

⑤ 获得校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分、1分。

在同一学期内参加同类竞赛,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如:在同一学期内参加论文评选或优质课赛讲,分别获得校级、区级、县级、市级……奖励,以再高级别加分一次)。

凡颁奖单位不是教育科研或教育行政部门的,而是各类学会、丛书、组委会、协会等,降一级加分(如:论文获得市小学XX学会一等奖,则按照县级一等奖加分)。

凡参加优质课竞赛或参加“大练兵、大评比、大比武”等活动进入课堂教学赛讲阶段并获奖的,上浮一级加分(如获得县级一等奖,按市级一等奖加分,依此类推)。

参加其他类别的竞赛活动(如演讲比赛、普通话大赛、书画比赛等)获奖,参照业务竞赛等次进行加分。

⑵、在各级各类报纸、刊物及新闻网站(含教育、科研部门)上发表教学论文、经验文章或通讯报道(报道本校)的,凭用稿清样或网站截图加分,国家级每篇加8分,省级每篇加5分,市级每篇加3分,县级每篇加1分(含南漳教育信息、南漳教育政务网站、南漳新闻网站、南漳政府网站采用稿件)。

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获得指导教师奖的予以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若竞赛未设指导教师奖,则按竞赛结果为首席指导教师加分(没有具体指导行为,没有尽到指导责任,仅做了学生参赛的组织工作,不能加分)。参加竞赛活动获得各个级别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照个人获奖加分标准对首席指导教师进行加分。

⑷、学生作品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附有指导教师单位和姓名的,为指导教师加分,县级每篇加2分,市级每篇加3分,市级以上每篇加4分,加分以报刊杂志实物为依据。

⑸、论文、案例、新闻等加分项若有两名以上作者的,用分值除以作者人数后加分。如两人合写一篇论文获县级一等奖,分值为4分,每人加2分。

(三)操作方法:

1、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兑现制度部分的金额。

2、用余额除以全校教师综合考核总分,求出分值。

3、用分值分别乘以每个教师的综合考核得分,得出教师综合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4、将兑现制度部分和综合考核部分的金额相加,得出每个教师应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5、制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公示后上报。

五、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校办主任为成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委会干部、教研组长和2名教师代表(学校常规监控小组)为成员的考核专班,确保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编辑:陈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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