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漳 县 教 育 局
南教文〔2011〕34号
南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襄阳市教育系统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襄阳市教育系统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防火墙”工程专班,层层签订好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是加强排查,消除隐患。每学期开学前后要进行一次校园火灾隐患大排查,建立台帐,定期巡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为“防火墙”工程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是加强演练,提高能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火灾自防自救技能的训练,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推进“防火墙”工程循序渐进的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襄阳市教育系统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创新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襄樊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强力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力争通过2年努力,全面筑牢全市教育系统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防范学校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形势的长治久安,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局长李菲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家琦、李维艾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基础教育科、综合治理科、勤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科,邓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三、总体目标
以提高学校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宣传教育“四个能力”,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2年时间,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更加科学、精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能力明显提高。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学校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各学校要建立“保卫、消防合一”的学校义务消防队,队员要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广大师生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掌握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学校教职员工要普遍达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火灾的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在校学生普遍掌握火警电话、如何报警、如何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负责,定期检查。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逐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处室、年级、班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教育机构进行严格审查,严把消防安全关,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办。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学生宿舍、食堂、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更要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四懂四会”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完善火灾事故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实施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上旬至2012年12月底)。市教育系统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学校、幼儿园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采取措施循序推进“防火墙”工程实施,为创建“平安校园”构筑坚实消防安全屏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和校园内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络等阵地,利用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防火墙”工程主题宣传,加大“四个能力”建设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防火墙”工程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发动部署,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实施。同时加强与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技术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教育系统“防火墙”工程的实施。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帮扶制度。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学校,要确立专门联系领导,采取措施重点帮扶。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有效推进。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