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教育党总支,中小学(幼儿园)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总支及二级单位党支部:
2017年,县教育局向县委组织部申报了书记项目——“实施三名工程,打造四有队伍”。今年,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党建“书记项目”要向基层党支部延伸,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示范效应,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工作目标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通过实施“书记项目”,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整合资源,着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努力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具有推广价值和生命力的教育党建工作品牌。
二、方法步骤
1.项目选题。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实施三名工程,打造四有队伍”这个书记项目,重点从名校、名师、名课堂和四有队伍建设等方面拟定子项目,提倡小角度大视野、小切口大容量,不搞面面俱到。其中,各镇(区)所辖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必须统一规划,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形成系列。
2.项目申报。各地各单位结合中心工作,突出可行性、创新性、差异性,选准“书记项目”,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动因、主要目标、方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情况,填写申请表,于4月10日前报局人事科(党建办)。
3.项目入库。县教育局对申报的“书记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重点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减少工作创新的盲目性和重复性,并组织专班深入各地开展专项研讨,确定实施“书记项目”的目标要求、实施路径和保障举措。在此基础上,统一建立“书记项目”库并备案。
4.项目实施。纳入“书记项目”库后,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亲自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强“书记项目”的实效性。要对项目实行路径化管理,制定路线图,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书记项目”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局人事科(党建办)。
5.项目交流。根据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具体成效、发展空间、适用范围、推广价值和基层反响,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听取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书记项目”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
6.项目总结。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对“书记项目”及时总结,形成经验材料。总结报告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局人事科(党建办)。县教育局结合年底基层党建检查考评,对形成经验、取得成效的“书记项目”进行重点总结,向上推介。
三、项目管理
1.坚持动态管理。局人事科(党建办)负责跟踪管理各“书记项目”,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项目实施进展顺利,率先取得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的,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扩大工作影响力和渗透力。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对项目目标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加强过程督查。县教育局组织专班每季度对县直单位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适时抽查镇区“书记项目”进展情况。各镇区教育总支对辖区学校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县直单位和各镇区中心学校每半年上报一次阶段性总结(8月31日前上交)。
3.注重结果运用。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和大力组织实施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严格过程纪实管理。
2、坚持项目边推进边总结,及时宣传推进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提高“书记项目”在省、市、县的知名度。
3、各阶段上报材料及宣传报道情况纳入日常监控管理,与年终考核挂钩。报送各种材料时,均以纸质稿和电子稿方式报送,各镇区由中心学校统一汇总收集报送,县直单位直接报送。
4、项目实施过程中书记职务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跟进搞好项目交接,做到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确保延续性。
附件: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
中共南漳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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