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教督〔2018〕 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2015至2018年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南教〔2014〕7号)安排,2018年,教育局组织专班将对县第二实验中学等17所学校(初中2所、小学15所)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
一、评估时间
4月:清河区黄莲树教学点、肖堰镇大坪教学点、肖堰镇高峰教学点
5月:巡检镇白鹤船教学点、巡检镇甘溪教学点、板桥镇竹坪教学点、九集镇老官教学点
9月:东巩镇陆坪教学点、东巩镇大道教学点、东巩镇苍坪教学点
10月:薛坪镇朝阳教学点、薛坪镇远景教学点、武安镇西关教学点、武安镇白龙教学点
11月:县第二实验中学、武安镇安集初级中学、长坪镇黄潭教学点
二、评估程序
1、查阅学校关于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自评报告。
2、观摩学校课间操、课外活动开展情况。
3、实地查看学校教育资源(以物力资源为主)。
4、随堂听课。
5、随访、座谈部分学生、教师。
6、查看学校按照《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印证资料参考目录》提供的评估资料。
7、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情况。
8、跟踪督办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襄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推动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附件:1、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印证资料参考目录
2、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必填表格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