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县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五轮(2011—2015年)襄樊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南教文[2010]51号)文件,同时将评选文件发布到校园网、张贴到学校公示栏。
二、参评对象:参加评选的对象为全体教师。
三、评选条件:具体条件见文件,其中硬性条件必须符合。
四、评选办法:由教师个人自愿报名,学校对近三个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处于前列的教师也作为推荐对象,推荐到中心学校参加评审。
五、评选环节:宣传政策——自我申报——学校推荐——人选公示——呈报中心学校考核认定——反馈学校公示——填写申报表——呈报县局。
六、评选指标:骨干教师凭硬条件申报,指标不分配到校。
八、上报材料:
1、《襄樊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3、正式出版的论文、论著(若篇数多要编印目录并附刊物、著作封面、标题、姓名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一册。
除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名外,所有表格及内容全部打印(均用A4纸),纸质表格及材料和电子表格及材料同时上报。
清河管理区完全小学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