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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

2018年04月05日 11:26:55 访问量:773

南政教督〔2018〕 2号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县直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2015至2018年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南教〔2014〕7号)安排,2018年,教育局组织专班将对县第二实验中学等17所学校(初中2所、小学15所)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

一、评估时间

4月:清河区黄莲树教学点、肖堰镇大坪教学点、肖堰镇高峰教学点

5月:巡检镇白鹤船教学点、巡检镇甘溪教学点、板桥镇竹坪教学点、九集镇老官教学点

9月:东巩镇陆坪教学点、东巩镇大道教学点、东巩镇苍坪教学点

10月:薛坪镇朝阳教学点、薛坪镇远景教学点、武安镇西关教学点、武安镇白龙教学点

11月:县第二实验中学、武安镇安集初级中学、长坪镇黄潭教学点

二、评估程序

1、查阅学校关于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自评报告。

2、观摩学校课间操、课外活动开展情况。

3、实地查看学校教育资源(以物力资源为主)。

4、随堂听课。

5、随访、座谈部分学生、教师。

6、查看学校按照《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印证资料参考目录》提供的评估资料。

7、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情况。

8、跟踪督办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襄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推动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附件:1、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印证资料参考目录

      2、南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必填表格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编辑:一片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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